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按文化和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排名择优录取。(2)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合格证发放比例:1:4 其他学校的录取信息查询就到重庆艺考培训网。
长江师范学院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素有“乌江门户”、“千里乌江第一城”之称的重庆市涪陵区,是重庆市“一圈两翼”战略支点上唯一一所本科院校。 学校是一所重庆市属普通本科院校,2001年由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成立于1931年的涪陵县立乡村师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