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1、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3、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省级招办要求必须以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特长生录取执行《重庆科技学院特长生招生章程》。重庆各学校的录取信息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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