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根
北京艺考录取规则
更新日期:2021/01/22

第七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第九条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原则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会考成绩高的学生。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理科我校设定为物理,文科设定为历史,等级要求达到AB。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按照A+A+、A+A、AA…的顺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第十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后续志愿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在综合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表演专业对于有联考的省市我校承认并使用联考成绩,没有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在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才可以报考。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使用省市联考成绩的省市,按照省里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 我院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2、外语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需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在文化课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参考外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日语国际特色班)、金融学(国际特色班)、会计学(国际特色班)、英语(大众传媒国际特色班)英语需要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并且以上四个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免责声明: 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为准。 本站为非盈利性机构,部分网络推广用于服务器开销及日常运营维护,本站不接受任何直接赞助。部分内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隐私等问题,请通过邮件 772427429@QQ.com 与本站联系。
看艺考实时推送艺考资讯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学校创建于1984年,目前拥有中关村、航天城、顺义杨镇等多个校区,设置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学…………

学校种类:综合类院校学校网站:http://www.bcu.edu.cn/招生人数:0-100文化课提档线:200-300分
一键直达您想要的大学
北京城市学院—最新艺考资讯
北京艺术院校—最受欢迎艺术院校排行榜
Copyright©2020-2099 卓桥艺考(北京)文化传播有想公司 All Rights 艺考培训网 版权所有
我们始终坚持诚信、稳步发展,打造中国诚信艺考专业培训平台,坚持抵制弄虚作假、恶意广告行业
广告投放咨询电话:13311361192/15001108998(同微信)我们的宗旨:专业诚信,无偿服务全国考生!
京ICP备2021013721号-2京公安备110100010010010010010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