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和表演类(原空乘类、服装模特类、影视表演类合并为表演类)七个类别。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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