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5年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中国美术高考网讯: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学类统考)是全
湖北艺考政策
更新日期:2020/12/29

艺考培训网讯: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学类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以及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的水平,选拔出具备音乐学类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等。专业考试满分值300分,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分值分布如下:

(一)音乐理论专业(含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和指挥方向)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 值
基本乐理 笔试 20分
听写与音乐听辨 笔试 20分
音乐常识(一) 笔试 120分
视 唱 面试 20分
特长展示 面试,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 120分

(二)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 值
音乐常识(二) 笔试 240分
特长展示 面试,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表演、朗诵四项中任选一项 60分

(三)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 值
基本乐理 笔试 20分
听写与音乐听辨 笔试 20分
视 唱 面试 20分
声乐演唱 面试,限美声、民族唱法 120分
钢琴演奏 面试 120分

(四)音乐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 值
基本乐理 笔试 20分
听写与音乐听辨 笔试 20分
视 唱 面试 20分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主试科目) 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 220分
特长展示(辅试科目) 面试,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表演、朗诵四项中任选一项,且不与主试项目重复 20分

注:1.面试科目含视唱、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舞蹈表演;其中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2.考生选择主试、辅试项目的曲目不得重复。

免责声明: 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为准。 本站为非盈利性机构,部分网络推广用于服务器开销及日常运营维护,本站不接受任何直接赞助。部分内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隐私等问题,请通过邮件 772427429@QQ.com 与本站联系。
看艺考实时推送艺考资讯
一键直达您想要的大学
艺考培训网—最受欢迎艺术院校排行榜
Copyright©2020-2099 卓桥艺考(北京)文化传播有想公司 All Rights 艺考培训网 版权所有
我们始终坚持诚信、稳步发展,打造中国诚信艺考专业培训平台,坚持抵制弄虚作假、恶意广告行业
广告投放咨询电话:13311361192/15001108998(同微信)我们的宗旨:专业诚信,无偿服务全国考生!
京ICP备2021013721号京公安备110100010010010010010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