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经
考研简章
更新日期:2021/02/03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经过“升本”以来10年建设,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现已成为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国家警察训练基地、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基地、全国新任市县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学校、云南省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先后被授予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和昆明市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公安部记集体三等功2次。办学成效先后被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人民公安报》、《云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试点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警务硕士基本情况

警务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门针对在职公安民警招生。2014年,我院继续招收全日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最终名额依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招生专业及代码。警务硕士(035300)

二)研究方向。2014年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研究方向为禁毒,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警务”专业后,需要将报考研究方向手工录入到“备注”栏内。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学制为2年。在校课程学习、警务训练时间一年,警务实践时间半年,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半年。

(四)有关费用及待遇。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其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学费、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在学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学历与学位获得。学员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二、报名工作要求

(一)报考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时间满2年;系在职公安民警;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中旬。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报考类别选择“计划外委托培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考点参加考试。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 www.ynpsc.edu.cn)查询。

警务硕士的报名工作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单位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生参加2014年1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英语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初试合格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二)招生学科、专业、方向代码及名称

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考试大纲

1.《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基础课考试大纲》

2.《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综合课考试大纲》

(四)复试。复试工作事宜我院在复试阶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14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我院。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2014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计划外委托培养,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四、其他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专用热线(0871-65138760、65136017),报名阶段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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