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凡是教育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就业招聘活动均须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内容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形形色色,从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到相貌歧视、血型歧视、家庭出身歧视,还有很多稀奇古怪得让人不好意思拿到台面上说的招聘条件,比如要求应聘者乳房对称等。教育部发布上述禁令,显然是致力于遏制各种就业歧视,在我的印象中,这应该是教育部第一次明确禁止就业招聘以985院校、211院校论英雄。而实际上,“非985院校、211院校毕业生不要”的就业歧视之风盛行已久,并且愈深愈烈。
我的外甥去年大学毕业,因为读的是二本,在就业市场上处处碰壁,很多好一点的单位都只招985院校或者211院校毕业生。一气之下他选择考研,但是,很多名牌高校招收研究生,同样是“非985院校、211院校毕业生不要”,来自其他院校的考生成绩再好也不行,根本没有竞争的机会。都怪他高中时读书不用功,只考上二本,原以为只要在大学里好好读书,就可以考个名校研究生以改变自己卑微的文凭“出身”,没想到“出身”卑微就要永远卑微,再努力、成绩再好也没用。研究生招生与就业招聘的双重“非985院校、211院校不要”,使得高考没考好的学子几乎失去了翻身的机会——什么叫“一考定终身”?这就是。
高校研招也好,单位选材也罢,对名校毕业生高看一眼似可理解,问题在于,你得给非名校毕业生平等竞争的机会。如果一个求职者因为能力、素质方面的原因败下阵来,这是正常的就业竞争,怨不得别人;可是,如果招聘单位一开始就把一部分求职者排除在竞争之外,这就是一种就业歧视。以能力和素质论英雄,而不是以985院校、211院校论英雄,这不仅是招聘单位的明智选择,而且是法律的要求,比如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不管是高校研招还是单位选材,都把毕业生的母校分成三六九等,进而把毕业生分成三六九等,如此公然的招生歧视和就业歧视,盛行多年居然受不到任何管制,学子们及其家长们更是徒呼奈何。其实,把高校分为三六九等的不只是研招和就业市场,所谓985院校、211院校,所谓一本、二本、三本,行政力量主导的这些划分,本来就是高校身份贵贱的标签,早已高下立判。既然高校本就存在等级之分,就难免导致用人单位青睐“上等”高校的毕业生,睢不起“下等”高校的毕业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把高校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源于教育部门把高校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
最后说说教育部的禁令,能有多大实际作用呢?即使不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但“非985院校、211院校毕业生不要”仍会存在于招聘单位的心中、掌握在他们的手中,找个理由拒绝其他院校的毕业生,那还不容易?禁令立即变成一纸空文。高校被分成三六九等,却要求用人单位对所有高校毕业生一视同仁,何其难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