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20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吉林省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湖北、江西、河北7省(市)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河南、江苏、黑龙江、新疆4省(区)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内蒙古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 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学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江苏考生必测和选测科目等级均不得低于C,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当分数相同时,先看须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须选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再看另一个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等级顺序为A+、A、B+、B、C。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长春建筑学院(原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成立于2000年6月。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目前,学校开设3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