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泉州南音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为培养艺术硕士专业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成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首批拥有硕士专业
福建艺考招生简章
更新日期:2021/02/08

学校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为培养艺术硕士专业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成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首批拥有硕士专业学位点的高校之一。

学校所在地泉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著名侨乡、国际花园城市,地处海峡西岸的闽南金三角,与厦门市比邻。学校有东海和诗山两个校区,占地1185亩。

学校现有音乐与舞蹈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开设全日制本科专业54个,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国家级师范类教改项目、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7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10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福建省高校重点学科和福建省新建设本科高校重点学科7个。2013年,以泉州师范学院为牵头高校而组建的南音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获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

音乐与舞蹈学院、泉州南音学院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于2011年10月获国家学位办批复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音乐与舞蹈学院、泉州南音学院于2012年正式招收音乐学、南音、舞蹈学专业硕士,下设声乐演唱、器乐(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打击乐)演奏、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合唱指挥、音乐教育、舞蹈创编、舞蹈表演等专业硕士方向。目前学院有音乐学、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南音方向)、舞蹈学等本科专业和方向。

音乐学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南音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南音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获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南音研究中心”获批福建省首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音乐与舞蹈学”为福建省级重点学科;“南音文化传承”获批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南音与基本乐科”获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团队;“音乐与舞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福建省高校精品课程3门。

学院目前在校研究生40人,本科生800人,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49人,其中教授7人,硕导14人,副教授24人,博士、硕士30人。1人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称号,1人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福建省教学名师”,1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入选“福建省新世纪高等教育优秀人才计划”,聘请专业能力突出的专家作为外聘教师,学院办学水平名列福建省同类高校前茅。

师生素质较高,赴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港澳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音乐交流,受到了海内外各界的赞誉。学生参加专业赛事大赛等屡创佳绩,获得多项金奖、银奖与铜奖。学生classic组合和西岸男孩组合参加第十二届、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获组合获荧屏奖和最高人气组合奖。舞蹈《姑嫂看戏》获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南音演奏《八骏马》参加了第29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开幕式大型多媒体音乐会演出。学院组队参加泉州市首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团体金奖。

  一、2015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

学制(学历)

人数

学费
元/年

招生范围

专业考试

音乐学

四年(本科)

90

9360

福建60名,湖南9名,广西7名,河北2名,山西2名,江苏2名,浙江2名,安徽2名,江西2名,河南2名。

1.湖南省、广西自治区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2.其他省份的考生直接采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舞蹈学

四年(本科)

30

9360

福建20名,湖南6名,广西4名。

音乐学(闽台合作)

四年(本科)

50

18000

面向福建省招生

音乐学(南音方向)

四年(本科)

20

9360

面向福建省招生

初试:闽南话;
复试:
(1)声乐(须演唱南音一首)
(2)乐器自选(南音乐器演奏或器乐演奏)
(3)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
(4)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备注: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须先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

注:以上内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考试内容(湖南省、广西自治区)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要  求

音乐学

1.主项(演唱或演奏)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主项如为演奏,副项为演唱或舞蹈(二选一)。
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独舞均为自选一首片断,无伴奏。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3.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4.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舞蹈学

1.基本功展示

2.技巧展示

3.舞蹈片断

四、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广西考点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5年2月3-4日;

考试时间:2015年2月5日;

(2)湖南省长沙市考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28日;

考试时间:2015年3月1日 ;

(3)南音校考

网上报名:报考南音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月27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站(网址:http://qztc.good-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考生必须于2015年1月28日上午9:00—11:00,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音乐类)》到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荣茂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交报名费150元,领取校考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9日(星期五)。

考试地点:东海校区艺术大楼(侯考室:E幢101室)

五、校考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六、录取原则

1.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详见《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www.qztc.edu.cn 查询。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网址:www.qztc.edu.cn;邮箱:ywxy@q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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