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
(1)内蒙古自治区区内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课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为准。
(2)内蒙古自治区区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山东省艺术类专业考生,获得本省公办本科院校音乐类专业校考本科合格成绩,等同于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6个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平行分)时录取原则:依次按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赤峰学院是2003年4月16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三所专科层次的高校合并,同时并入赤峰卫校、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的部分资源组建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诞生在世界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