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所有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校考合格证。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75%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同分情况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按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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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艺术学院始建于1970年,发展至今已有40多年的办学历史,2002年开始招收艺术设计本科专业,2005年正式招收音乐学本科专业。2013年,在原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和音乐学院基础上合并组建艺术学院。目前学院有专职教师110余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6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