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其术科成绩的60%、文化课成绩的4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校术科类(音乐学)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在广东省,报考学院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学院性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是依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的精神,由中山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集团合作,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教发 函[2006]87号,院校代码为:12619),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 校园建设 学院位于素有”北回归线上的明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