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我院所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 简称:四川城院),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充分利用 四川师范大学 优质的教学资源、发挥专业特色和优势,“立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