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16年度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含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综合分(文化成绩+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成绩,按综合分(文化成绩*0.4+校考成绩*0.6)择优录取。
注:以上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中国首都北京,是直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高校,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是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