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统考)专业成绩。
2、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按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安排专业测试的山东、甘肃两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均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后(甘肃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按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录取时,使用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联合测试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控制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衡水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有“北方湖城”美誉的河北省衡水市市区,校园占地面积32.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4亿元。校园风景优美,环境宜人,荣膺“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