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原则为:
1、美术类本科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非美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由学校自主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关联学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科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山东女子学院是由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山东省济南市,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5月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改制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