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①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点击查看: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49, 49, 49); text-decoration: none; text-indent: 13px;">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Tianji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天师大”。坐落于中国五大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天津市。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 天津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