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培训网-资讯:录取办法
㈠艺术类各专业,使用相应省联考(统考)成绩的: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该省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安徽、福建、浙江、江苏等省按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
㈡艺术类各专业,不使用联考(统考)成绩的: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江西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
㈢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投档分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生源省规定不符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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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有“北方湖城”美誉的河北省衡水市市区,校园占地面积32.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4亿元。校园风景优美,环境宜人,荣膺“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