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排序原则:
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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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前身是创办于1978年的安徽劳动大学徽州师范专科班,2002年升格为本科层次院校并更为现名,是一所综合型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获批建设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