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单科、语文单科、数学单科由高到低录取。
2、在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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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位于新型工业城市——江西省新余市,前身是新余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1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同意在新余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新余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0]40号文件)。9月1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同意在新余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新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