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总成绩、素描和色彩单科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专业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考生采用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北京市考生采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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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是2000年由三所具有50年办学历史的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学,隶属于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