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汉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专业成绩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的省级统考和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中合格,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使用高考文化特征成绩)×4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我校艺术测试成绩)×60%,择优录取。
二、专业及专业方向
艺术类专业按大类招生,招生计划以艺术类(艺术设计、动画)公布,考生录取进入学校后,可进行专业及专业方向的申报,经审批或相关考核后确定其专业及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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