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美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艺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装表演专业参加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我院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2)文史、理工按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一志愿与二志愿级差3分,二志愿与三志愿级差3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3)中职类按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按省招考办要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