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将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高招录取规则执行。2012年招生简章尽在51美术高考网。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类: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玉雕方向)、雕塑、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后即上网公布。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因此希望高分考生和有志青年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是河南省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立美术专业的院系之一。现有教职工5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3人,博士、硕士学位42人。现有美术学(含油画、国画、工艺设计专业方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三个本科专业。设有油画、国画与书法、工艺美术、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