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通过我院相应专业考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及音乐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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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赤峰学院是2003年4月16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三所专科层次的高校合并,同时并入赤峰卫校、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的部分资源组建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诞生在世界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