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注: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将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学校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等9大门类。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西部地区理科藏汉双语教师培养培训重点…………